顺职大学生杀死情敌昨受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
分类:news日期:2010-06-28作者:admin阅读:757 views
转自南方报网:http://www.nfdaily.cn/gd/v3sh/content/2008-08/30/content_4574234.htm
本报讯 (记者 杨秀伟 通讯员 陈笑尘)昨日上午,22岁的佛山市顺德区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大学生劳剑星在佛山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因为相恋4年的女同学张某提出分手,他杀死了张某的现任 男友邓某。劳剑星没有否认杀人,但称只是想教训邓某而无意中将其刺死。凶杀案发生后,劳剑星的同班同学联名为其求情。20余名全国、省、市级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昨到庭旁听此案,这也是佛山中院为加强与人大联络而组织的首场“百庭观摩”活动。
跟踪情敌记下住址
昨日上午约3个小时庭审中,邓某母亲庭上不 时哭泣,审判长不得不多次停止审案。凶杀案发生后,劳剑星父母多次上门找邓某父母,希望用钱弥补其失去独子之痛,但都遭到了拒绝。
检方指控劳剑星犯有故意杀人罪。检方指控 称,今年3月张某向劳剑星提出分手,4月6日,劳剑星在张某楼下守候,看到邓某驾汽车送张回家,遂对邓心生愤恨。劳剑星驾驶摩托车跟踪邓某得知其住址,还 记下了邓某车牌号码。4月8日早7时许,劳剑星带备水果刀、小尖刀,并用塑料桶装盛硫酸,来到邓某的住处外。9时许,邓某出门坐上车,劳剑星持尖刀上前, 用腿顶住车门,将塑料桶里的硫酸泼向邓。邓被泼后下车企图往外跑,与劳正面相遇,劳用手中的水果刀刺中邓的身体多下。满身是血的邓某跑到家门前便不支倒 下,其家里工人发现后报警。
律师辩称并非故意杀人
行凶后,劳剑星取摩托车时被治安队员抓获。 邓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劳剑星辩护律师为其作轻罪辩护,认为其行为 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杀人罪。律师称劳剑星只是想用硫酸伤害邓某,携带刀具是防止身材高大的邓某反抗,邓某被杀死,是因两人纠缠中劳剑星无意识乱刺。检 方对辩护律师说法提出反驳,称劳剑星已泼硫酸后又堵住车门,持刀乱刺,“这样的行为难道是无意的?”
此次凶杀案另一关键人物女学生张某昨日没有 到庭,凶杀案发生后,劳剑星的同班同学联名为其求情,证明劳剑星素无劣迹,与老师同学关系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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